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集中办理学校工作人员电动车注册认证和安装芯片式通行号牌的通知》要求,学校工作人员电动车自2024年10月8日起,严格实行“户籍化”管理,做到校园电动车车主信息、车辆信息和通行号牌芯片信息相符。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1.学校工作人员电动车凭安装芯片式通行号牌进出校园,未办理注册认证及安装芯片式通行号牌的电动车将无法进入校园。
2.学校工作人员申领的芯片式通行号牌仅限车主本人使用,严禁转借、转租、冒名使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通报其所在单位,并限制其电动车进出校园权限。
3.校园各出入口设备自动识别号牌内芯片信息,请主动配合门卫查验进校人员身份信息,如果人员身份信息与号牌内芯片信息不符,其电动车禁止入校。
4.严禁学生骑行电动车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车。一经发现,电动车禁止入校或被立即清理。
5.学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求,安全保管、规范停放本人使用的电动车,严禁外借给学生或他人骑行,一经发现,立即清理。
6.保卫处工作人员利用手持终端设备,检查核对校内停放电动车号牌内芯片信息,如发现号牌内芯片信息与车辆信息不符,电动车校内通行号牌将被摘除,电动车将被清理。
7.在规定时间内未注册、但符合注册安装要求的教职工或其他工作人员,若需办理,请个人填写注册认证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到保卫处治安科集中办理。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4:00-17:00。
8.注册信息内容需要更新的教职工,如:工作单位变动或车辆信息变更,请与保卫处治安科联系,以便及时做好号牌归还或信息更新。工作岗位调整变动的其他工作人员,由各用工单位定期统计、报送至保卫处治安科。
9.校内电动车若出现号牌遗失、损坏等不能正常进入校园情况,请务必及时与保卫处治安科联系,重新补办新的号牌(原号牌作废),相关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10.其它相关事宜由保卫处治安科(泉山校区教14号楼109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魏老师、孙老师,电话:0516-83656363。
保卫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