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校园交通智能卡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车主: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机动车出入停放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办理校园交通智能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A类电子智能卡为学校公车、教职工(含编制外用工)私家车、学生本人私家车。申领人填写申请表并盖章,持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校园卡(或工作证明)、行驶证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审核手续。教职工行驶证登记其配偶姓名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复印件。收费标准为:电子智能卡工本费80元,免收其他费用。

      B类电子智能卡为长期在校园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进出校园的车辆,电子智能卡办理须经保卫处审批后方可办理。收费标准为:电子智能卡工本费80元,道路设施维修补偿费300/年。

      二、安装程序

      1、车主将车辆信息按要求统一报保卫处审核。

      2、保卫处根据审核情况进行智能卡安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保卫处安排技术人员到各单位现场安装。

      3、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告知每位车主,以便一次安装到位。

      三、注意事项

      1、校内车辆收取费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计财处统一从工资中扣除。

      2、安装好智能卡的车辆请从校内车辆通道通行,校外车辆通道不能识别智能卡。

      3、智能卡须安装在指定位置,安装固定后,不得私自拆卸,否则智能卡将失去功能,恢复须到保卫处重新授权。

      4、仔细阅读智能卡使用说明书,如出现问题,及时到保卫处报修。

      5、智能卡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确属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经保卫处验证后,可免费更换。

      6、车辆信息发生变更时(如转让、报废等),应提前告知保卫处,办理信息注销手续。

      7、校园大门实行道闸管理,一车一杆,车辆应减速慢行,严禁跟车,防止出现砸车、撞杆现象。如果读卡后,道闸仍未抬起,请立即告知门岗管理人员。

      8、校园门禁管理系统启用后,泉山校区小北门采取过人不过车方式管理,请机动车从学校大门通行。

      9、系统使用期间如遇问题请与保卫处安全生产科联系。联系人:赵远、魏礼猛,联系电话:835002958295)。

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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