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贾汪校区校园安全管理的意见

 
 

 

贾汪校区各单位:
  为了维护校区内的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校区内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区内稳定,针对贾汪校区目前存在的实际状况,特采取以下几项管理措施:
  一、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校区制度。
  ㈠、本校区学生凭校徽、学生证或图书证出入校园。
  ㈡、本校区教职工凭校徽或工作证出入校园。
  ㈢、家属区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凭出入证(保卫科统一制发)出入校园。
  ㈣、外单位人员出入本校区实行登记制度。
  ㈤、外单位车辆出入本校区实行换牌、登记制度。
  二、本校区学生晚7:30以后不得外出离开校区(包括节假日),特殊情况经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校区。
  三、贾汪校区相关单位定期协助保卫科检查、督促门卫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保证门卫管理严格到位。
  四、校区内主要路段和区域增装照明灯具,要害场所安装红外线报警器。
  五、保卫科及学生校卫队加大晚夜间、节假日治安巡逻力度和密度,及时处理校区内各类治安案件。
  六、管委会定期召开校区各单位治安管理协调会,通报情况,统一认识,加强协作,实行齐抓共管。
  七、近期本校区相关单位开展一次治安管理自查整改活动。
  八、近期本校区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服从门岗管理和治安防范教育活动。
  本意见自2007年5月8日起执行。

 

 
200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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