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要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专题班会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学生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不擅自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提醒假期回家的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不乘黑车、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任何学生不得倒卖、转卖、兜售车票,严禁组织私包车辆;要教育学生认清传销的危害,不参加传销活动;暑假期间个人的贵重物品(如电脑等)不得存放在学生宿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的安全工作。
二、各单位要以用水用电用气为重点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学生宿舍、浴室、实验室、配电室等场所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假期不使用的场所要封闭,并断水断电;贵重物品和设备应妥善保管,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额现金及私人贵重物品。
三、经批准假期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外出要关窗、锁门,注意保管好私人贵重物品,做好安全防范。宿舍管理部门应对留校学生集中安排住宿,实行统一管理,严禁学生宿舍留住非本校学生和其他外来人员。
四、假期中有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的单位应及时向市消防支队申请消防安全审批。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防范工作;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居住场所不得留宿无关人员。
五、假期准备组织大型活动的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申报手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防汛工作,在汛期到来前,集中对校舍安全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制定防汛工作预案,并积极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假期校园若发生洪涝险情,各单位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
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责任心和警惕性,加强安全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
八、保卫部门要根据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防范措施,加大校园治安巡逻、督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校园秩序;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出校园,教职工凭有效证件出入校园。
九、假期师生需要办理户口的请到泉山校区公寓25号楼校园110值班室办理。
各校区110值班电话:泉山校区:83403110;云龙校区:83867110;贾汪校区:87706110。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 通知 |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