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11〕6号 关于开展校园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秩序,维护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主题
  优化治安环境,共建平安校园。
  二、整治时间
  2011年5月16日—6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结合《江苏省消防条例》的宣传贯彻,以校园发生的各类典型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为案例,采取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制与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结合校园发案情况,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2.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格门卫管理,禁止无证车辆及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认真落实门卫检查、盘问、登记换证等工作规程,做好源头防范;强化值班、巡逻工作,提高巡查质量,重点部位采取增加巡逻频次、蹲点守候等防范措施;加强校区内商业网点的管理,严禁无证经营、乱设摊点,杜绝小商贩进入校园、学生宿舍推销商品;清理校园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各类违规商业宣传、推销活动;依法收缴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校内各单位的宣传活动尽量利用校园网络或其他各种电子媒体,减少宣传板、横幅在校园内的随意摆放和悬挂;清理校园内的各类宠物。
  3.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危险品管理,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各类建筑、公共活动场所和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1)机动车管理。机动车凭通行证或在门卫换证进出校园,按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在校园内行驶,禁止超速、酒驾、无证驾驶、练车等违章行为。校内送货、运送垃圾及施工车辆应避开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校内车辆要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严禁在校园主干道路随意乱停,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对违章车辆将予通报,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者,将移交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校内停车区域有:静远楼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化工学院楼前停车区、工学院楼前停车场、3号楼北侧停车区、外语楼南侧路段及北侧停车区、美术楼东侧停车位、马可音乐厅广场停车区、艺术楼群西侧停车位、体育馆周边停车区、三食堂广场停车区及科文学院、云龙校区停车区。
  (2)摩托车管理。在校园内行驶的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随时携带,并自觉按照校园交通标志行驶,不得违章驾驶。学校将对在校园内行驶的无牌、无证(无摩托车牌照号、无摩托车行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以及牌证不全的摩托车进行清理。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的摩托车车主(师生员工)务必尽快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无牌照摩托车使用人务必自行将车辆进行处理,不得继续在校园内使用。自6月1日开始,保卫处将协助公安部门进行专项治理,禁止无牌和证照不符的摩托车在校内行驶,对校园内仍然使用的所有无牌照摩托车进行集中清理、没收。
  (3)电动自行车管理。省公安厅决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铜山区已经开展此项工作。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保卫处与新区派出所联系统一办理,请各单位登记本单位人员电动自行车情况(统计表及上牌所需的购车发票和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20日前报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8101)。6月1日开始,公安机关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并对“三无”(无证、无牌、无手续)电动自行车查扣、罚款。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形成共同参与学校秩序整治的工作合力。
  2.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强化宿舍安全管理,进一步充实管理力量,加强宿舍内的巡查,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3.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顾全大局,服从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 校园秩序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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