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10〕20号  关于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部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现将我校开展2010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0年“119”消防日活动主题为: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
  二、活动目标
  广泛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关注消防安全,以“珍爱生命”为主线,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以预防火灾发生为目标,认真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已进入火灾多发期,各责任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认真组织消防安全自查。检查的重点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在自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并将消防安全隐患报保卫处消防科(联系电话:83403119)。学校有关领导及保卫处将组织消防安全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终安全工作考评。 
  2.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建立有效应急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日查、月报制度及各项应急机制,形成高效的第一、第二灭火力量及疏散引导员队伍,切实保障学校消防安全。
  3.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灭火逃生技能。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广大师生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疏散逃生路线,切实增强师生灭火及逃生自救能力。
  4.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等法律、法规。要围绕活动主题,不断创新宣传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大力普及”上下功夫,在“真正见效”上抓落实,努力做到人人接受宣传教育培训、人人知晓消防常识、人人掌握逃生自救技能,将“119”消防日活动拓展为“消防宣传周”、“消防宣传月”, 营造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事项
  1.保卫处于11月9日—25日在泉山校区和云龙校区开展灭火演练活动,请各单位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2.请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的单位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加强指导和管理。
  3.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相关材料(总结、特色活动、图片等)报送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安全 消防日 宣传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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