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9〕4号 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07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2009年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附楼发生特大火灾,令人关注;2009年3月10日下午3时许北京大学内的一个在建工地建筑突然起火,一小时后,清华大学校内东南角一座工人宿舍起火,两间相连的平房被烧塌;2009年3月16日上午中央美术学院宿舍楼发生大火。这些火灾的发生对社会和校园安全稳定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目前,已进入春季,天气干燥少雨,火灾呈多发态势。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充分认识春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春季防火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位,营造全校师生重视、关心、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网络,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落实逐级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形成有效的群防群治体系。要按照《徐州师范大学安全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单位、本部门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季春火灾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加强季春防火工作的具体措施,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防火、灭火、逃生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和普及消防常识,宣传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同时要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局面。杜绝学生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现象;杜绝使用各类劣质电器;杜绝各种充电器在不使用时长期处于充电状态。对违规使用电器者,将按照《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宿舍违章处理规定》(徐师大学〔2008〕87号)给予处理。
四、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隐患
保卫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对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重点实验室、物资仓库、学生宿舍、配电室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门下堆放物品、遮挡或故意损坏应急照明及安全出口标志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落实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拿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时间表,进行逐一整改,使火灾隐患的整改率达到100%。
各单位要完善春季防火自查工作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认真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理,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要及时报校保卫处和分管校领导,同时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 防火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