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9〕1号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寒假将至,为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以用火、用电为重点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办公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与实验室的门窗以及室内的水、电、气、暖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假期不使用的场所要封闭,并断水断电。贵重物品和设备应妥善保管,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额现金及私人贵重物品。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教职工与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饮食卫生、防交通事故。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徐师大学委〔2009〕1号)。
  三、教职工假期到外地旅游探亲时,要做好家庭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锁好门窗,关闭水阀和天然气、暖气开关,防止被盗、漏水及泄漏。假期要注意交通安全,不酒后驾驶。
  四、经批准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外出要关窗、锁门,注意保管好私人贵重物品,做好安全防范。宿舍管理部门应对留校学生集中安排住宿,实行统一管理,严禁学生宿舍留住非本校学生和其他外来人员。
  五、假期中,各单位有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工程的应及时向市消防支队申请消防安全审批。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防范工作;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居住场所不得留宿无关人员。
  六、假期准备组织大型活动(超过500人)的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申报手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七、放假前,各单位要及时清理本单位楼宇周边的杂草、垃圾,寒假期间,各校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八、各单位要在寒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查工作。如安排学生值班,请把护校学生名单于1月12日前报保卫处治安科(bwc@xznu.edu.cn)。
  九、保卫处在寒假期间将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出校园,教职工凭有效证件出入校园。假期如有安全问题可直接与保卫处校园110联系。师生需要办理户口的请到泉山校区公寓25号楼110值班室办理。
  保卫处各校区值班电话:泉山校区:83403110;云龙校区:83867110;奎园校区:83880393;贾汪校区:87706110。
 
 
 
二○○九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安全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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