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冬季来临,用火、用油、用电、用气情况大量增加,各种诱发火灾的不安定因素增多,已进入火灾的多发期,冬季也是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为贯彻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传电〔2008〕75号)和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徐安发〔2008〕14号)的文件精神,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冬季防火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建立群防群治体系,营造全校师生重视、关心、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按《安全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要结合冬季火灾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位。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防火安全。对于因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防火、灭火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和普及消防知识和灭火常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同时要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做到人人皆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到“七个必须”:对于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对于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疏散救援金属护栏的,必须责令立即拆除;对于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必须责令立即清除;对于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必须责令整改;对于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必须责令修复;对于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必须尽快修复;对于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必须停止出租。冬季要加强热水供应,杜绝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对屡教不改的,要按照《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宿舍违章处理规定》(徐师大学〔2008〕87号)给予处分。 四、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重点实验室、物资仓库为主要检查对象,以火源、电源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落实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进行分类、排队,拿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时间表,进行逐一整改,努力使火灾隐患的整改率达到100%。各单位要完善冬季防火自查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每日巡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要及时报校保卫处和分管校领导,同时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保卫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对各类消防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理,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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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师大保〔2008〕19号 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