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学期工作安排,结合近期校园治安特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治安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落实《徐州师范大学和谐校园建设规划》,按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校园治安现实状况,集中力量强化治安管理,全面整治校园治安秩序,减少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对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08年11月12日—2008年12月31日
三、工作措施
1.结合校园各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盘问力度,严查严堵,禁止无校园通行证的机动车辆及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禁止贵重物品无证明手续出校园,规范门卫检查登记制度。小南门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大东门、小东门每天下午6:00以后禁止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
3.加强昼夜巡逻守候,检查、盘问形迹可疑的闲杂人员,重点要害部位采取分片包干、蹲点守候、巡逻盘查、跟踪追击等防范措施。
4.加强校园秩序管理,清理占道经营、小摊贩及推销人员。
5.加大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力度,对违反校园内车辆行驶、停放规定的车辆,采取口头警告、下达违章通知单以及治安处罚等方式进行治理。
6.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7.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值班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每天定时巡查学生公寓内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学生,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于外来人员(包括送水工、维修工等)要严格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商贩、闲杂人员入楼,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8.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离开宿舍、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窗锁门,门窗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9.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欢迎广大师生提供线索,协助做好侦破工作。联系电话:泉山校区:83500101,云龙校区:83867110。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 防盗 通知 |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1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