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8〕12号  关于做好暑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暑假将至,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和师生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部署和安排本单位暑期安全保卫工作。
  二、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假期回家的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级要召开专题班会加强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学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暑假期间个人的贵重物品(如电脑等)原则上不得存放在学生宿舍;教育学生回家不乘黑车、不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任何学生不得倒卖、转卖、兜售车票,严禁组织私包车辆;要做好学生暑期旅游外出的人身安全教育,不提倡以单位名义组织学生旅游等集体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的安全教育。
  四、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居住场所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五、假期中不使用的办公室、教室、宿舍、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要及时断水断电,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和设备应妥善保管,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额现金及私人贵重物品。
  六、教职工假期到外地旅游探亲时,要做好家庭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锁好门窗,关闭水阀和天然气开关,防止被盗、漏水及天然气泄漏,不要到有危险、有汛情的地方去。
  七、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外出要关窗、锁门,注意保管好私人贵重物品。后勤集团应对留校学生集中安排住宿,各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假期留校学生工作。
  八、暑假期间拟组织大型活动(超过500人)的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报告审批手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九、暑假期间校园若发生洪涝险情,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各单位要在暑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要教育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查、护楼工作,不得脱岗。如安排学生值班,请把护校学生名单(包括负责老师名单)于7月4日前报保卫处治安科。
  十一、保卫处在暑假期间将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车辆入校,教职工凭有效证件出入校园。
  十二、暑假期间如有安全问题可直接与保卫处校园110联系,师生需要办理户口的请到泉山校区公寓25号楼110值班室办理。
  保卫处各校区值班电话:泉山校区83403110;云龙校区83867110;奎园校区83880393;贾汪校区87706110。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6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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