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7〕9号  关于转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现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地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大学校园。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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