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省、市都专门下发了文件,现将徐州市安全生产委会会《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徐安发〔2007〕2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加强落实,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 防火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保卫处 2007年4月23日印发
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目前,全市已进入春季,天气干燥少雨,火灾呈多发态势。一季度,全市共发生火灾302起,死15人,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70.5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伤人数分别下降22.16%和25%,死人数、损失数分别上升2倍和7.45%。3月28日下午,公安部专门召开了“加强春季防火工作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贯彻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
春季天气干燥少雨,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全面建设“平安徐州”、“和谐徐州”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侥幸心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认真研究解决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扎实实把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到基层,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联动,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审批前置制度
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应严格依法审批,从源头上控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化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设施工等企业,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有关职能部门不得给予审批,同时要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消防部门必须撤销原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检部门应制订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
三、认真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春季火灾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以及建筑工地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对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小化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事故多发的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单位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及巡查、巡逻情况;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易燃整改情况;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易燃物品存放、疏散通道设置及畅通情况以及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着力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大力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和引导群众疏散的能力。对检查中发现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或改变使用性质,对安全确保无保障的,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全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目前,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已经进入总结验收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根据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4月初,市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将对各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以及2006年度12家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组织督查验收,并对各地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市安委会《方案》的要求,认真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凡是前一个阶段普查任务未完成的,要进行“补课”。并对普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对督促整改难度大、隐患特别严重的,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法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用途。
五、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教育、文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