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 通知
寒假将至,为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夕,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突出检查重点,加强对办公室、教研室与实验室的门窗以及室内的水、电、气、暖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学生宿舍、办公室不得存放大额现金,对于贵重物品可集中存放,并重点保护。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校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上报,同时应落实好防护措施。
二、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教职工与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教育师生员工认真做好防火、防盗与防交通事故等工作,提醒师生员工注意饮食卫生。各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专题教育,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如电脑等,原则上不得存放在学生宿舍;返乡不要搭乘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严禁与个体、私人车辆联系返乡包车,严防被骗事故发生;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假期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的安全教育。
三、妥善安排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四、需要学生护校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护校学生的食宿,并加强安全教育。
五、寒假期间各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泉山校区将关闭北门。对于假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组织的各类聚会等大型活动要提前报告给保卫处。
六、各校区包括家属院的教职工在春节期间,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避免由此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卫处各校区联系电话:泉山校区,83403110;云龙校区,83867110;奎园校区,83880393;贾汪校区,87706110。
徐州师范大学保卫处 2007年1月24日印发
徐师大保〔2007〕1号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