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二ОО六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消防 安全 通知
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将至。今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将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中心,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将我校开展 “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今年5月10日国务院下发《意见》,并于6月27日召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电视电话会议”,9月11日省政府下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05号),8月23日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关于调整徐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徐政发〔2006〕112号)。各责任单位要以“119”消防宣传日为契机,认真宣传贯彻这些文件,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今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是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和国务院《意见》,按照9月22日公安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设计的。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宣传活动主题,并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和消防安全检查。
1.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亡人重特大火灾教训,认真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师生员工抗御火灾的能力。要制作1-2块消防宣传板报,板报要突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主题,并于11月9日上午9时前,将展版送至泉山校区“敬文图书馆”前进行宣传展览。届时学校有关领导及保卫处将对消防板报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纳入年终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工作考评。
2.11月9日,学校组织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参观消防站。请各单位于11月7日前将参观人员名单报送到保卫处消防科。11月9日上午8:30,从泉山校区东大门发车;11月9日上午8:10,从云龙校区东大门发车。
3.目前已进入秋季火灾多发期,各责任单位近期要在单位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徐州师范大学保卫处 2006年11月6日印发
徐师大保〔2006〕14号 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