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4〕8号  关于开通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系统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保卫处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环境,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支持下,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系统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经研究,决定于2004年11月10日正式开通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110报警求助中心向全校承诺“文明公正,有警必接,热情服务,有险必救”。  二、校园110报警求助中心分别设在泉山校区治安科(3403110)、云龙校区治安科(3867110)、贾汪校区保卫科(7706110),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  三、校园110报警求助中心以报警、求助与投诉的受理为主要工作内容。其具体内容如下:  1.报警受理范围:在校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发现犯罪嫌疑人;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校内发生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在校园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2.求助受理范围: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事件;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突遭意外事故及其他危急求助事件;师生员工在校内突发疾病需要紧急救护的;校内水、电、气、热等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需要先期紧急处置的。  3.投诉受理范围:保卫处工作人员不履行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违反本工作规则(校园110报警求助中心工作规则见附件)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做好保卫工作,为师生员工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环境,是保卫部门责无旁贷的义务与责任。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期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同时,欢迎大家监督校园110的工作,共同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徐州师范大学校园110报警求助中心工作规则

二ΟΟ四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 报警求助 通知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4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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