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4〕4号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五一”假日即将到来,为确保节日期间学校安全,根据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各部门在“五一”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检查出的问题于4月30日前交校保卫处。同时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三、节日期间各院系办公室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加强对留在学校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离开教室、宿舍要做到锁门关窗,夜间睡觉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范。 四、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未经同意不能擅自进入办公区和学生宿舍区。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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