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4〕2号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同日,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等周边农村部分老年村民聚集在一草棚内,从事迷信活动,失火引起草棚坍塌燃烧,造成39人死亡,4人受伤。两起特大火灾的发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月16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公安部也于2月17日召开了全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针对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严峻的火灾形势给全国人民尤其是各单位领导和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同志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贯彻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会议精神,结合学校近期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我校安全无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整治隐患,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追究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 二、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电话:3403119),具体负责部署、协调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了解和掌握专项工作进展情 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系员,负责与专项检查办公室联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保全 副组长:袁明清 曹旭光 王兴汉 组 员:苏 勇 王茂先 张 林 李成坤 杨际军 贺庆民 三、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 泉山校区、云龙校区、贾汪校区、奎园校区。 (二)检查的重点 1.校消防重点部位:图书馆、学生宿舍、教室、食堂、会议室(50人以上)、大学生活动中心、招待所、幼儿园、大学生公寓商业区等。 2.检查的重点内容: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照明设施及疏散标志、安全通道、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情况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的要求 1.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设置位置、数量等)和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管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2.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管理制度落实,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 四、工作步骤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整改、专项检查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召开各院系、部、处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传达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会议精神,部署具体工作步骤、措施和要求。各部门根据学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各科、室和具体人员。 (二)自查整改各院系、部、处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摸清情况,做好安全记录,并向学校专项检查办公室上报自查及整改情况。 (三)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出的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制订方案,落实措施,集中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杜绝在整改过程中形成新的隐患。 (四)总结验收在专项检查结束后,校保卫处对学校各部门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并将情况报市安全委和公安消防支队。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检查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保卫处 2004年2月20日印发

 

同栏目文章

最新文章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