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3〕6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增强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我校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的规范化、系统化,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于2003年6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系、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师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热情、积极地投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去,为促进我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改善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在校安全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各责任单位要自觉服从学校统一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三、活动时间:200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要求:  1.各责任单位制作宣传板报一块,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题,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法、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以及防火防盗常识等。板报于6月15日在敬文图书馆前统一展示,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比。  2.6月15日起一周内,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采取集中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针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认真巡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6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将有关检查、整改情况报送保卫处。  3.保卫处、宣传部、信息网络中心通过行政办公网、广播站和悬挂横幅等渠道和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4.各院系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于6月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等为内容的安全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徐州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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