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3〕2号 关于兑现2002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奖暨签订2003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2002年,全校各责任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狠抓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治安、消防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查找安全隐患,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治安、消防责任制。经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对各单位检查,综合考评,现就2002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兑现及2003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签订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2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兑现奖项设置及名单: 一等奖:后勤集团、工学院 各奖励安全工作责任人1000元。 二等奖:科文学院、图书馆、物理系、信传学院、法政学院、计算机科学系、外国语学院、化学系 各奖励安全工作责任人800元。 三等奖:美术系、商学院、计算信息中心、机关党委、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成人教育学院、设备处、离退休办公室、生物系、现代教育中心、城环学院、音乐系、社会发展学院、文学院、综合档案馆、教育系、工会、团委、数学系、公寓办、体育学院、两课中心、后勤管理处、党办、国际合作交流处、汉园宾馆 各奖励安全工作责任人500元。 二、2003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签订单位: 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城环学院、体育学院、音乐系、美术系、信传学院、商学院、计算机科学系、计算信息中心、教育系、工学院、科文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机关党委、现代教育中心、校长办公室、科技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图书馆、国际合作交流处、学工处、设备处、团委、综合档案馆、汉园宾馆。 希望各单位继续贯彻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严格执行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各级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工作。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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