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保〔2002〕1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今年以来,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高度重视下,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讲话精神,大力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学校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但同时应看到全市火灾形势仍很严峻。1—10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1168起,死13人,伤23人,直接财产损失250.8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死人数、伤人数、损失数分别上升26.54%、18.18%、9.52%、30.96%。近期,省内高校也发生多起因违章用电引起的火灾。冬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以贯彻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为主线,认真贯彻国务院11月18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级主要领导和消防管理人、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狠抓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科室,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一个人,使单位牢固树立自身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防火安全。  二、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各院系、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以防火灭火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常识。同时要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努力做到消防宣传,人人皆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强化日常安全检查活动,广泛开展培训教育,强化师生员工的消防技能训练,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单位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要配齐、管好各类消防设施,做好防冻保温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完备好用。  三、明确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结合本院系、部门工作实际,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重点实验室、物资仓库为目标,以火源、电源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落实整改遗留火灾隐患要进行分类、排队,拿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时间表,逐一过堂,努力使火灾隐患的整改率达到100%。消防重点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建立完善冬季防火自查自检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每日巡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落实专人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火灾隐患突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校保卫处和分管校领导,同时要制定完善应急防范措施,死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四、严格消防监督,认真查处各类违章行为。  校保卫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积极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制定和完善灭火预案,并积极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徐州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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