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校园110”工作程序

校园“110”报警求助受理处置工作包括:接警受理、处置措施、善后工作三个环节。

一、接警受理

1、校园“110”值班员接听报警电话时,应使用规范用语:“您好,校园‘110’为您服务”。

2、值班员应迅速问清情况,做好详实记录,一般应问清以下情况:报警人姓名、身份、住址、案发时间、地点及案情。

3、值班员接报案后,应立即下达指令。如发生火灾,重大交通肇事,重特大案件要迅速、准确地向处领导汇报,同时马上调集力量前往救援。

4、校园“110”巡逻接到出警指令后,应立即到达现场。

5、对治安、刑事案件的出警,校园巡逻队员到达现场后应初步了解案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控制违法行为人和犯罪嫌疑人,保护案发现场。

6、巡逻队员在出警过程中,如遇妨碍公务,无法控制局势时,应及时与校园“110”值班干部联络,请求增援。

7、对于求助的出警,巡逻队要全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对于需专业部门解决的问题,值班员应帮助与专业部门联系解决。

8、校园“110”值班员对接处警的各类案件、问题应移交相关业务科室,对管辖不明的案件请求处领导后移交。

9、校园“110”值班员对接处警及处理结果应及时登记,并定期向保卫处处长汇报。

二、处置措施

对各类报警求助,要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予以处置。

1、属于刑事或治安案件的,要根据案发时间、地点和性质,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调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置。一般事件交由保卫处或有关部门处理;发生重、特大案件或事件的,快速调派校园巡逻人员先期处置,并立即指令有关部门和单位赶赴现场处置,同时迅速向校领导和公安“110”或当地派出所报告。

2、属于交通、火灾事故,立即报当地交警、消防部门和学校领导;同时迅速指派校园巡逻队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3、对学生纠纷、打架或其他群体事件,应迅速指派校园巡逻队员和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理,平息事态。个别为首的可将其带回保卫处并通知学生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前来协调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对于一些重大的群体事件涉及学校稳定的应立即报告处领导、校领导。

4、对正在校园肇事的精神病人,酗酒人员以及有碍校容的盲流,要立即指派校园巡逻队员前往处置,并将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对于师生的求助,要认真问清情况,详细记载,热心服务,师生的急病求助要指派校园巡逻队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协助将求助的师生送往校医务室或当地医院;非本校人员到校区办事问路要给予热心的解答、指路,并通知有关部门。

6、对供电、供水等设备、管线发生故障的,要立即通知总务处或后勤服务中心派人维修,其中因故障造成现场围观、起哄、交通堵塞的,要指派校园巡逻队员前往维护现场秩序。

7、对其它的突发性事件按事先制定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预案处理。

三、善后工作

1、受理处置人员在处置事件后,要将处置结果详细记录在案。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2、值班干部每天都要检查记录报告,把重点情况收集汇总,并将处理的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处领导书面汇报。



同栏目文章

最新文章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