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校园110”报警求助受理范围

校园“110”在接到师生员工报警求助后,在下列情况下要立即出警、处警并及时报告:

1、学院的公共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

2、校园的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时;

3、校园内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时;

4、校园内师生员工遭遇意外事故时;

5、校园内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时;

6、校园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和发现犯罪嫌疑人时;

7、校园内发生火灾和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

8、师生员工遇到其它紧急、危难事项时;

9、求助事项不属于校园“110”职责范围的,值班人须向当事人解释,并酌情提供咨询服务,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其解决问题,态度要和蔼;

10、校园“110”报警电话:051683403110(内线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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