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给2010级新生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为此,保卫处户籍室友情提醒: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31日之前将2010级(本科、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证统一收集并附人员名单汇总表一份,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上交保卫处户籍室。
户籍室地址:泉山校区14号楼107室
联系人:
保 卫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