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学期校园电动车管理的友情提醒

各单位:

为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秋季学期校园电动车管理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1.2024731日起,所有学生电动车校园牌照已过期,禁止无校园牌照、校园牌照已到期的违规电动车在校园内骑行,返校学生严禁再次将违规电动车辆驶入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清理。

2.学校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或身份验证后,骑行本人所属电动车进校,并按要求规范、有序停放。近期将对学校工作人员电动车辆进行注册认证、安装芯片式通行号牌,严格实行户籍化管理。

3.学校所有工作人员严禁在楼宇内、办公室内等人员密集场所充电,严禁以私拉插线板、飞线等方式违规充电。如因违规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和所在单位主体责任。

4.请被清理的违规车辆所有者本人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930日前到泉山校区学苑路门(小北门)认领,认领后立即驶出校园。

 

保卫处    

202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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