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秋季学期校园电动车管理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1.自2024年7月31日起,所有学生电动车校园牌照已过期,禁止无校园牌照、校园牌照已到期的违规电动车在校园内骑行,返校学生严禁再次将违规电动车辆驶入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清理。
2.学校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或身份验证后,骑行本人所属电动车进校,并按要求规范、有序停放。近期将对学校工作人员电动车辆进行注册认证、安装芯片式通行号牌,严格实行“户籍化”管理。
3.学校所有工作人员严禁在楼宇内、办公室内等人员密集场所充电,严禁以私拉插线板、飞线等方式违规充电。如因违规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和所在单位主体责任。
4.请被清理的违规车辆所有者本人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9月30日前到泉山校区学苑路门(小北门)认领,认领后立即驶出校园。
保卫处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