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 5期 总第 24期 徐州师范大学校园安全预警通报
徐州师范大学校园安全预警通报 (2009)年第 5期 总第 24期 保卫处编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安全工作的预警提示 毕业生离校期间,进出校园人员和车辆繁杂,毕业生安全防范意识淡化,容易发生酗酒、打架斗殴、火灾、盗窃等案件。为减少或避免各类案件在我校发生,保卫处特作如下提示: 一、各学院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重点落实好办公室、实验室的防火、防盗措施。 二、各学院要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要教育广大毕业生妥善保管自身财务,以免丢失或被盗;离校前对废弃的私人信件和其它物品要妥善处理,不可在宿舍、卫生间、楼道焚烧,以免引发火灾;不向楼下乱扔杂物,以自己良好的综合素质向低年级同学树立榜样;同学别离、相聚饯行乃人之常情,但不可过量饮酒,要有所节制,适可而止,避免酒后失态、酒后误事、酒后坏事。 三、学生公寓工作人员要加强楼宇巡查、外来陌生人巡查,严格落实人员、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四、一旦有案件发生,请及时报案,并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提供有关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报警电话:泉山校区:83403110(3110) 云龙校区:83867110(7110) 贾汪校区:87706110(6110)。 徐州师范大学保卫处 2009年6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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