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 4期 总第 23期
关于防止诈骗的预警提示
一、基本案情
2009年5月10日晚上18时30分,铜山新区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房某、叶某在返回学校的路上,遇见两个打扮入时的女子,一个自称是北大毕业生,另一个自称在香港某大学学法律,二人说开车把人撞了,身上的3万多元现金都抵押在医院了,她们的银行卡太“高级”,在这里不能取出钱,想借用银行卡汇钱。房某将自己的银行卡拿给她们,一女子已给公司发电子邮件为由,让房某借一个手提电脑用。随后女子以查询公司是否把钱汇过来为由,让房某输入银行卡密码。后二人说要借银行卡和电脑使用,明天一早把东西还给他们,并且留下了电话号码。房某、叶某竟然表示同意。当晚,房某和同学觉得心里不踏实,遂打电话询问,发现对方所留的电话号码属陕西西安,怀疑有诈,次日再打电话已经关机,方知被骗。
4、犯罪手段以出交通事故等为名接近受害人,提出借银行卡使用,让公司或朋友汇钱过来,寻机套取银行卡密码,将卡中的现金取走。
三、防范措施
此案为典型的校园诈骗案,犯罪分子大多利用学生社会阅历浅、自我防范意识薄弱、富有同情心、家在外地与家长联系不便等特点,精心设计骗局,实施诈骗活动。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保卫处特做如下提醒:
1、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特别是针对一些典型案例,以案说教,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2、不要轻易相信廉价推销和所谓的中奖,以防上当受骗。
3、防止陌生人以求助的方式进行诈骗。
4、保持与家人经常联系,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谎称学生生病、出事故等借口诈骗钱财。
5、要保管好个人的有效证件、银行卡等,如有遗失要及时挂失或注销。
四、报警电话
泉山校区83403110,云龙校区83867110
贾汪校区87706110,奎园校区8388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