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2009)年第 3期 总第 22期 保卫处编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 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预警提示 据教育厅通报,今年1、2月份全省高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14起,死亡14人,其中车祸3起,死亡3人。前不久,徐州医药高职学校6名学生无证驾车,在邳州附近发生事故,造成3死3伤。4月11日,山东淄博市张店区一中学师生乘车赴沂蒙山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途中发生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重伤,37人轻微伤,死者均为学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保卫处特做如下安全提示: 1、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提高对交通安全工作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 2、加强教育,文明行车。要加强对师生员工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五一”将至,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生回家、外出实习、实践、旅游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集体外出要有老师带队,要乘坐有资质、有安全保证的车辆。 保卫处 2009年4月13日 |
(2009)年第 3期 总第 22期 徐州师范大学校园安全预警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