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抓获“9·21”入室盗窃嫌疑人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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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9月21日晚8时许,公寓二组团管理员章亚娟在值班时发现从17号楼出来一男子,手里拎着一个大包,内装一台电脑,经过查问,该男子说不出电脑来历,行迹十分可疑。章亚娟及时和校园110联系,110值班老师李爱军、鲁斌、赵虎和校卫队员郭运动迅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110值班室,并通知新区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将其带回。 经审查,该男子姓王,家住沛县张集镇,晚上7点左右,伙同马某、薛某从二组团外窗进入学生宿舍,盗取电脑(TCL)及MP4各一台。根据王某的交代,派出所民警和我校保安在其住处蹲点守侯,于凌晨一点多钟,将从外面返回住处的薛某抓获。王、薛还交代了今年在我校教室趁学生午睡期间盗窃十余部手机及学生钱包、饭卡、小灵通等犯罪事实。目前,王某、薛某已被刑事拘留,马某在逃,派出所正在全力追查,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章亚娟、李爱军、鲁斌、赵虎、郭运动五位同志,面对盗窃嫌疑人,挺身而出,制服罪犯,保护了学生的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对章亚娟、李爱军、鲁斌、赵虎、郭运动等同志予以通报表彰。 为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保卫处提醒师生员工应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重要财物要妥善保管,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保卫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