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员经招聘录用,并办理入队手续后,到校卫队领取有关装备物资(包括制服、腰带、鞋子、工作证、警械、通信等装备器材),
二、领取的装备物资必须登记、造册、核对,不准相互转用或交换,如有遗失由本人负责。
三、队员在执勤过程中,装备物资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队长。
四、队员因辞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队,在办理离队手续前,须交清所领的装备物资。交回的衣物要干净、整洁,人为损坏或丢失装备物资,一律照价赔偿。
五、要管理好装备物资,并按规定存放。在任何情况下,装备物资如有遗失,要按价赔偿。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9
一、队员经招聘录用,并办理入队手续后,到校卫队领取有关装备物资(包括制服、腰带、鞋子、工作证、警械、通信等装备器材),
二、领取的装备物资必须登记、造册、核对,不准相互转用或交换,如有遗失由本人负责。
三、队员在执勤过程中,装备物资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队长。
四、队员因辞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队,在办理离队手续前,须交清所领的装备物资。交回的衣物要干净、整洁,人为损坏或丢失装备物资,一律照价赔偿。
五、要管理好装备物资,并按规定存放。在任何情况下,装备物资如有遗失,要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