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0日中午,我校一女生在矿大南侧邮政局寄挂号信,出来后遇到三名开车的人以遭遇车祸为由向其借银行卡汇钱用,后称钱已汇来但需要两个小时才能收到,让该女生先把卡内的12000元钱借给他们使用,等钱汇到卡上后再还款。后该三人拿到钱后逃离现场。事后,该女生感觉不对,意识到可能被骗,于是向学院及保卫处反映,并于下午3点向新区派出所报案。
案发后,学校、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保卫处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醒广大师生注意防范此类诈骗行为,并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挂牌案件进行督办。新区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结合案件特点制定详细工作措施,利用一切技术手段,展开细致摸排工作,为确定犯罪嫌疑人,专案组民警三下安徽蚌埠,经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确定安徽省五河县 人仲某及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09年3月9日案件告破,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如数追回所骗钱财。
此案为典型的银行卡诈骗案,与此类似的还有网上廉价购物诈骗、推销劣质商品诈骗、电话诈骗、短信中奖诈骗、网络银行诈骗等,犯罪分子利用学生社会阅历浅、自我防范意识薄弱、富有同情心、家在外地与家长联系不便等特点,精心设计骗局,实施诈骗活动。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保卫处特做如下提醒:
1、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特别是针对一些典型案例,以案说教,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2、不要轻易相信廉价推销和所谓的中奖,以防上当受骗。
3、防止陌生人以求助的方式进行诈骗。
4、保持与家人经常联系,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谎称学生生病、出事故等借口诈骗钱财。
5、要保管好个人的有效证件、银行卡等,如有遗失要及时挂失或注销。
保卫处
200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