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校近期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平稳,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办安函〔2024〕3号)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时值岁未年终,天干物燥,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增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清当前校园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制度,责任到岗到人,全力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系统开展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系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要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在建工地、危化品库、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为重点,对防火分隔、消防通道、违章搭建、喷淋系统、烟感报警器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消防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严查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充电、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各类违规行为。要突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和整治措施,确保限时整改到位。
保卫处消防科正联合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对学生宿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并重点加强对留宿学生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寒假期间,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全面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寒假及冬季特点,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有效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在校办公的教职员工重点关注用电用气及动火安全,注意防寒防冻,提高学生应对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自救自护技能。寒假期间,要通过班级OQ群、微信群、公众号、会议等形式,多渠道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做好假期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切实守护孩子安全。
四、重点加强工地管理
校内各施工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有关项目审批程序,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进校施工人员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施工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规范文明施工,严禁在工地及生活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严禁施工人员擅自进入办公、教学及学生生活区域。
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随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校园内师生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尽快与附近巡逻队员取得联系,或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泉山校区:83656110(56110);
云龙校区:83657110(57110);
消控中心:83657119(57119)。
保卫处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