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友情提醒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徐州市电动车管理工作的要求,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进出校园及校内电动车停放的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进出校园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悬挂号牌。无号牌车辆的人员需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到就近的上牌点办理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佩戴头盔的电动车将禁止在校园内行驶

(二)校园内使用电动车要遵守交通秩序,按照规定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校园消防车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到楼内和室内。

(三)校园电动车充电请到指定地点进行,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违者将处理当事人并没收线路和充电器。

  

江苏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09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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