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报告上交情况通报

学校于12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师大保〔201617号),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在1215日前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控及在建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自查。

截至1219日,仅有16家责任单位上交了隐患排查自查报告。对于逾期未提交单位,保卫处将视为已完成隐患自查工作,近期,学校将分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若在后续的学校督查及安全生产过程中,被发现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生产事件,学校将按照通知文件要求,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责任;已上报自查报告的单位,要扎实落实隐患整改前安全防范措施,积极推进隐患整改。

已报送报告单位名单如下:

武装部、后勤管理处、退管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博物馆、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处工程实训中心、后勤集团、传媒与影视学院、计财处、教育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学院、图书馆、敬文书院、档案馆

  

  

校安委会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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