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秋冬季节正值火灾易发高发期,受当前雨水天气增多影响,空气湿度大,电气线路受潮短路风险增高。近期,省内先后发生数起校园火情,起火原因主要涉及施工动火作业不规范、宿舍内手机等电器长时间充电、电气线路老化等。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职责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二、系统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1.学生宿舍、办公室: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人在场时电器(含充电设备)长时间通电、室内吸烟及乱丢烟蒂、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2.教学楼、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食堂、体育场馆: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敷设不规范现象;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建筑施工及维修工地:严格动火作业审批与现场监管;排查施工用电安全;严禁违规动火。
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范充电行为,严禁违规停放、充电。
5.其他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要特别关注近期雨水天气可能导致的电气线路、设备受潮短路隐患,对老旧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维修更换。
三、加强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多形式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突能力。
1.学习《江苏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苏师大保〔2024〕5号)等文件,严格遵守校园用火用电规定,严禁在办公室、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2.不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发现电器线路故障立即报修,不在无人看守状态下给电子设备长时间充电。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场所人员离开时,务必关闭非必要电源。
3.熟悉掌握基本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了解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
四、强化巡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地
各单位要加大日常防火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校内相关部门,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卫部(处)将会同后勤保障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责任压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彻底、教育引导有缺失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
消防安全无小事,校园安全靠大家。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共同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保卫部(处)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