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电动车、摩托车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要求,现就校内工作人员电动车安装校内通行号牌的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1.新入职教职工或前期未注册后期购置新电动车的教职工,若需办理校内通行号牌,请及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电动车注册认证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到保卫处治安科集中办理。
2.校内其他工作人员若需给电动车办理校内通行号牌,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校内务工人员电动车注册认证申请表》(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同意后,到保卫处治安科集中办理。
3.校内工作人员电动车若有车辆更新,号牌遗失、损坏等不能正常进入校园的情况,请及时与保卫处治安科联系,进行号牌移装、车辆或号牌信息更新等。若重新补办新的号牌(原号牌作废),相关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4.电动车校内通行号牌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4:00-17:00,安装地点为教14号楼西侧道路(泉山校区小北门)。
5.关于电动车安装校内通行号牌的相关事宜由保卫处治安科(泉山校区教14号楼109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魏老师、孙老师,电话:0516-83656363。
保卫处
2025年2月24日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校内务工人员电动车注册认证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