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器材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灭火作战中的应有作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试行)》(苏师大保〔20178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全校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普查建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的建筑物中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水带等消防器材。

二、责任划分

消防器材的管理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划分为楼宇内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由楼宇物业负责,楼宇内部各办公室、实验室房间内的灭火器具归所在使用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的楼宇消防器材由楼宇使用单位负责;学生宿舍楼的消防器材由学生公寓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校内租赁场所内的消防器材由出租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附件表格的项目类别及填写说明对责任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进行认真检查、分类、统计数量,并建立档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中特别注意发现有存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老化、故障、漏水等问题的消防器材,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更新、补充。

(二)各单位消防器材普查登记完毕后于330日前将附件表格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保卫处消防科(泉山校区教14号楼108室),将填好的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zhaoyuan@jsnu.edu.cn

(三)学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此次消防器材普查建档请各单位给予足够重视,要安排人员认真做好消防器材普查建档和信息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赵远   联系电话:83403119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消防器材普查登记表.xlsx

  

                    校防火委员会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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